卷六
婺州李翁與鄉人如五臺山,眾少皆騎,翁老且躄,獨徒行。既至,眾所見瑞相如常,翁與山東老人所見寶閣千疊,山東老人,持菩薩戒四十年矣。
釋氏之願,儒者所謂志也。志則欲遠大,遠大則所成就者不小矣;若其所志近,則其所成就何足道哉!如志在萬里,則行不千里而已也。
近年華山毛女峰,有隸字曰「茯苓」,下云:「諸山皆假,惟此者真。一旦一丸,三斗三斤。」疑為服茯苓法也。今山下人用三斗水煮藥三斤,水盡為度,蜜和而蒸服,而不丸。道者趙翁云:「蓋茯苓不蒸煮,不能去陰氣也。」余謂不煮不能去皮梗也。
古者諸侯,取材於國,不取於諸侯,豈特國,民亦然也。「維桑與梓」,「樹之榛栗,椅桐梓漆」,梓漆以為棺,榛栗以為贄,椅桐以為器。
馬、騾、驢陽類,起則先前,治用陽藥;羊、牛、駞陰類,起則先後,治用陰藥。故獸醫有二種。
三稅法,皇祐初為李諮所壞,及韓魏公用茶小引,益壞。京師市井,自三稅法改後,日漸蕭條。酒肆自包孝肅知府日重定麴錢壞。
三司故吏高成端,襄邑人,明習吏事,自五代以來三司條貫,無不有也。嘉祐中嘗言事,不用。
契丹使至德清軍,會仁宗崩,議欲卻之;又欲使至國門而去。邵安簡欲使奉國書置柩前見天子,以安遠人。
張貴妃受冊,詔問冊畢受賀儀,其為修媛,已自尊大,邵必以三公事儀比命婦一品上之。
張詠守蜀,仲春官糶米,仲夏糶鹽,以惠民。
乾德四年,詔諸道受納稅賦,不得稱分毫合勺銖釐絲忽[112]。景德四年[113],三司使丁謂復行稽括,比咸平六年稅額增三百四十六萬五千二百二十九貫石斤匹。
王旦為相十一年,王珪十年,趙普、沈倫、韓琦、曾公亮九年,薛居正、向敏中八年,王曾、章得象七年,盧多遜、李沆、富弼六年,李昉五年。
趙普、呂蒙正、張士遜、呂夷簡皆三入[114]。
顏長道曰:「某年河水圍濮州,城竇失戒,夜發聲如雷,須臾巷水沒骭。士有獻衣袽之法,其要取綿絮貼縛作卷[115],大小不一,使善泅卒役城中捫漏穴[116],用隨水勢畜入孔道即弭,眾工隨興,城堞無虞。」
二廣居山谷間不隸州縣,謂之瑤人,舟居謂之蜑人,島上謂之黎人。
仁宗用兵無敵,雖不服而心服,使人數世服,非無敵而何?
仰山元老既北歸青州,山間有唐福院之故處,深密巖險,久無人迹,元與其徒往焉,舍於石室,夜則小參。一夕,聞疾風甚雨聲,出視,星月粲然。久之,有大蛇行來,蟠於室前,仰首以聽,既罷,伸其下體如拜伏狀而後去,從者震恐,元自如也。自是每夕必至。
太祖嘗幸祕書省,召管軍官使觀書焉。
太祖置竹木務於汴上,市竹木於秦晉,由河入汴,有卒千五百人。出材於汴,納材於場,置事材場於務之側,有二三千人。凡興造者受成材焉。其法曰:「有敢請生材者徒二年。」今啟聖院乃其材也,今百年矣,梁栱之際,尚不容髮。自置八作司以具雜物,而領以三司修造矣。
巖頭、雪峰、欽山同行,至湖外,詣村舍求水,舍中獨一女子,見山愛之,為具熟水,而山盞中有同心結,山諭意而藏之,遂稱疾而留。巖、峰既行,復還訪之,則已與女納昏,是夕成禮。乃誘出之,投之棘叢,展轉鉤挂,而不能自出,忽大呼曰:「我悟矣!」遂棄去。既出世,每升座即曰:「錦帳繡香囊,風吹滿路香,大眾還知落處麼?」眾莫能對。久之,傳至巖頭,巖教之曰:「汝往,但道『傳語十八子,好好事潘郎。』」僧既對,山曰:「此是巖頭道底。」僧又無語,余為代曰:「熟處難忘。」
徐之南山崇勝院主崇璟[117],故王姓也,熙寧中修殿大像,腹中得畫像,男女相向,衣冠皆唐人也,而題曰「施主王崇璟」,豈其前身也耶?
北里張生,家世奉道,自謂當為左玄真人,遂以為稱。為《朝元圖》,繪其像於位。後夢為城隍神所逮,詰而杖之,既覺,臀流血如當杖云。
古鏡縣而旋,入之四平[118],叩之玉聲。
錢氏甓城,前後相押凡四重,號押塼,故久而不壞。司業黃君守徐新彭祖樓,砌用再重,使草不生。
道者呂翁某,初遇鍾離先生權,授以乾汞為白金法,翁曰:「後復變否?」曰:「五百歲後藥力盡,則復故。」曰:「五百歲後當復誤人!」謝不受。先生驚歎,謂有受道之質,遂授出世法。
蘇公自黃移汝,過金陵見王荊公,公曰:「好箇翰林學士,某久以此奉待。」公曰:「撫州出杖鼓鞚,淮南豪子以厚價購之,而撫人有之保之已數世矣,不遠千里,登門求售。豪子擊之,曰:『無聲!』遂不售。撫人恨怒,至河上,投之水中,吞吐有聲,熟視而歎曰:『你早作聲,我不至此!』」
圓通行脚至浮山,遠錄公深愛之,欲收為嗣,通遂去,復以偈留之,欲共評量古今公案,通答曰:「究竟還他。」
邑子寇定,疽發於腦,每呼其母,自敍平生不孝與悌,則痛可忍,若有使之者,又召其弟,教以「毋效我也」。
中州松子,雖秕小不可食,然可種,惟不可近手,以杖擊蓬,使子墮地,用探錐刺地,深五寸許,以帚掃入之,無不生者。東坡居士種松法。
晁無咎移樹法,其大根不可斷,雖旁出遠引,亦當盡取,如其橫出,遠近掘地而埋之,切須帶土,雖大木亦可活也,大木仍去其枝。
丁謂當國,竄逐李、寇二公,欲殺不可。既南貶而文定復相。相傳忠愍為閻羅王,世謂「死活不得」。
洞下太陽和尚,久而無嗣,晚得遠公,欲得為嗣,遠曰:「弟子自有師承,恐誤和尚。」太陽出淚,遠曰:「請受記。」乃授鞋[119],他日為和尚接法嗣。遠既住浮山,愛青老明惠,接以洞教,後遂嗣太陽云[120]。
刁學士約喜交結,請謁常至夜半,號「刁半夜」。杜祁公為相,蘇學士舜欽,其壻也,歲暮,以故事奏用賣故紙錢祠神以會賓客,皆一時知名士也。王宣徽拱辰丞御史,呂申公之黨也,欲舉其事以動丞相,曰:「可一舉網而盡也。」有曰:「刁亦與召,知其謀而不以告。」詰朝,送客城東,於是蘇坐自盜除名,客皆逐,丞相亦去,而刁獨逸。其後坐客皆至從官,而刁獨終於館職。
呂申公曰:「惟人主之眷不可恃[121]。」
參寥如洛,游獨樂園,有地高亢,不因枯枿生芝二十餘本。寥謂老圃:「盍潤澤之使長茂?」圃曰:「天生靈物,不假人力。」寥歎曰:「真溫公之役也。」
仁宗時,契丹獻八尺字圖,而侍書待詔皆未能也,詔求善大書者。有僧請為方丈字,以沙布地為國字,張圖於上,束氈為筆,漬墨倚肩,循沙而行,成脫袈裟[122],投墨甕中,擲以為點。遂賜紫衣。
里人某,贓吏也。既死,請僧對靈追福,夜中,有驢伸首出于帷,久之而沒。
西都崇德寺僧善端,酒色自恣,既病,度必死,念地獄果有無耶?若有,不亦危乎,乃然香祝之曰:「地獄若無,煙當上,有則當下。」既然,煙下而地裂受之,端大驚失色而逝。
仁宗每私宴,十閤分獻熟食。是歲秋初,蛤蜊初至都,或以為獻,仁宗問曰:「安得已有此邪!其價幾何?」曰:「每枚千錢,一獻凡二十八枚。」上不樂,曰:「我常戒爾輩勿為侈靡,今一下箸費二十八千,吾不堪也。」遂不食。
華陰呂君舉進士,聘里中女,未行,既中第,婦家言曰:「吾女故無疾,既聘而後盲,敢辭。」呂君曰:「既聘而後盲,君不為欺,又何辭!」遂娶之。生五男子,皆中進士第,其一人丞相汲公是也。
苗綏[123],武人,常謂:「平生無大過,惟於熙河多得官為恨。」蓋邊徼例以虛功而受厚賞爾。又謂:「議者重燕而輕夏,燕人衣服飲食,以中國為法;夏人不慕中國,習俗自如,不可輕也。」又言:「為涇原總管,嘗夜雪臨邊,顧有馬迹,使逐得之,乃夏之邏人當四更者。夏人逐更而巡,中國之備不及也。以渠自巡其境,乃舍之。」
乖崖為令,嘗坐城門下,見里人有負菜而歸者,問何從得之,曰:「買之市。」公怒曰:「汝居田里,不自種而食,何惰邪!」笞而遣之。
眉山公卒,太學生侯泰、武學生楊選素不識公,率眾舉哀,從者二百餘人,欲飯僧於法雲[124],主者惟白下聽,慧林佛陀禪師聞而招致之。
參寥徙兖,布衣李南式,家甚貧,供蔬菽洗補,恩意甚篤。他日為曾子開言之,子開曰:「吾輩當為公報之,使知為善之效。」
蘇長公以詩得罪,劉攽貢父以繼和罰金,既而坐事貶官湖外,過黃而見蘇,寒溫外問有新諢否,貢父曰:「有二屠父,至其子而易業為儒、賈,二父每相見,必以為患。甲曰:『賢郎何為?』曰:『檢典與解爾[125]。』乙復問,曰:『與舉子唱和詩爾。』他日,乙曰:『兒子竟不免解著賊贓,縣已逮捕矣。』甲曰:『兒子其何免邪?』乙曰:『賢郎何虞?』曰:『若和著賊詩,亦不穩便。』」公應之曰:「賢尊得似憂裏。」
[112] 「乾德四年……絲忽」,此句《學海》、文淵閣本接前條。
[113] 「景德四年」,《學海》、文淵閣本自此作另條。
[114] 「趙普……皆三入」,疑此句當接上條。
[115] 「貼」,《學海》、文淵閣本作「胎」。
[116] 「泅」,原作「涸」,據《學海》、文淵閣等本改。
[117] 「徐之南山崇勝院主崇璟」,此條《學海》、文淵閣本接上,「南山」作「南唐」。
[118] 「古鏡縣而旋入之四平」,蔣光煦《斠補隅錄》列舊鈔本異文作「古鏡縣而入施之四平」,校如今本。
[119] 「請受記乃授鞋」,原作「請受授鞋」,據《學海》、馬本改。
[120] 「後」,《學海》、文淵閣本、馬本作「後往投子」。
[121] 「惟人主之眷不可恃」,《學海》本作「惟人生之性不可不養」。馬本作「惟人主之眷不可枉」,何焯校改「枉」為「恃」。
[122] 「成脫袈裟」,《學海》、文淵閣本「成」作「仍」。
[123] 「苗綏」,《學海》本作「黃緩」,馬本、文淵閣本作「黃綏」。按條中「於熙河多得官」及「為涇原總管」云云,與《宋史》卷三五○《苗授傳》事合,疑當作「苗授」。
[124] 「欲」,《學海》本同,馬本無此字,馬本何焯校補作「加」。
[125] 「檢典與解爾」,《學海》、文淵閣本作「檢與一解爾」。